| | 关于申报2006—2007年度成都市 企业文化建设“示范单位”、“ 先进单位”和“优秀成果”的通知
根据中共成都市企业工作委员会、成都市经济委员会、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、成都市企业联合会、成都市企业家协会、成都企业文化协会《关于评选表彰成都市企业文化示范单位、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文化工作者、优秀企业文化成果的通知》[成企文(2004)第12号]的精神,每两年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一次评选表彰。2007年上述项目的申报、评审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 1、成都市企业文化先进单位 2、成都市企业文化示范单位 3、成都市优秀企业文化成果
二、申报要求
1、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、成都市企业联合会、成都市企业家协会、成都企业文化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报。 2、未获得成都市企业文化先进单位称号的,先申报成都市企业文化先进单位。已获得成都市企业文化先进单位称号的,可以申报成都市企业文化示范单位。 3、每个企业申报优秀企业文化成果不超过一项。 4、申报单位应按《关于评选表彰成都市企业文化示范单位、先进单位和优秀企业文化工作者、优秀企业文化成果的通知》的要求,如实填写申报表,报申报表时同时附创建资料。 三、申报时间
申报单位8月底前领取申报表(联系电话:企业文化部87733752),9月底前报申报表。 10月协会将组织对申报2007年度成都市企业文化示范单位、先进单位的企事业进行考评,同时对现有成都市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、示范单位进行复查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成都市企业联合会 成都市企业家协会 成都企业文化协会 2007年8月7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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